危废处置中心2022-2023年度活性炭采购项目
比选补遗(02号)
各比选申请人:
现对“危废处置中心2022-2023年度活性炭采购项目”补遗如下:
一、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修改以下内容:
序号 |
比选文件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2.2 参选截止时间 |
2022年9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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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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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7.3参选文件份数 |
(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参选文件1份正本, 1 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U盘)。 (2)参选文件副本可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审差错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
(1)比选申请人应提供一份格式正确,内容完整的电子参选文件(PDF版)。 (2)不接受比选申请人现场递交U盘等形式的参选文件。 (3)中选人需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向比选人提供参选文件原件一份。 |
3 |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2 递交参选文件地点 |
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交易平台(具体开标室详见当天大屏幕显示)。 |
比选申请人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参选文件。比选申请人制作好参选文件后应按比选文件要求签字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形成正式的参选文件,并将其文件逐页扫描,形成PDF电子文件,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正式的参选文件PDF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专用电子邮箱:jijian@cdxrhb.com(注: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参选人名称)危废处置中心2022-2023年度活性炭采购项目参选文件”。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无论因何原因,逾期发送或未送达至比选专用电子邮箱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一律不予受理。 |
二、比选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比选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比选咨询人: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比 选 申 请 人 回 执 |
已收到该补遗文件,并已知悉。
比选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