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有机废液预处理系统项目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函
一、询价函内容
采购人 |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内容 |
对危废处置中心有机废液预处理系统项目及余热发电项目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分别出具验收报告,协助甲方完成专家评审和主管部门复核抽查。 |
服务地点 |
四川省成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万兴社区2组88号)。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危废处置中心有机废液预处理系统项目及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和报告编制等工作。并应对全过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配合甲方要求的相关工作。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保咨询服务; (2)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7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咨询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需为相应询价单位人员 (4)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技术要求 |
(1)工程规模:①危废处置中心有机废液预处理系统项目,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处理公司资质范围内的有机液体废物,在现有用地范围内新建一个有机废液预处理车间(占地面积为 900m2),对入厂有机废液进行配伍,建设规模为 9900 吨/年,配伍分为 200L 和 25L 两条预处理线,总规模≥5 吨/小时,其中 200L 桶处置能力≥3.5 吨/小时,25L 桶处置能力≥1.5 吨/小时。 ②余热发电项目是利用焚烧二期锅炉产生的蒸汽余热进行发电。建设工程主要内容为主体工程1×0.05MW余热中压饱和蒸汽螺杆膨胀发电机组一套,另包括蒸汽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疏水系统、综合能源供应系统等辅助工程。 (2)工作要求和标准:应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的要求。以上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现行有限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为准。 |
响应文件组成及主要内容 |
1、 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需为相应询价单位人员。 2、报价表(见附件)。 3、供应商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2)时间、质量、违约赔付等承诺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
响应文件要求 |
份数:一份,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并在截止时间签送达采购人处。 签署要求: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法人章。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前 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合约部409办公室 |
评审 |
1、不公开开标及唱标,询价小组在评审时统一开启响应文件。 2、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所附资料不清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报价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报价不唯一的、报价函及报价表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得补正,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注:如响应文件只盖了单位公章,也是有效的。) 3、评审价: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询价小组进行修正,若修正后的报价小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则评审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若修正后的报价大于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以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4、经评审,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小组以信用得分÷评审价,按比值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1~3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比值相同的,以信用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信用得分相同的,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组织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未列入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100分; 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80分; 列入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信用得分为60分; 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限内禁止报价。 (2)同时列入一般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企业),信用得分为60分。 (3)用于评审的信用得分,以评审当日供应商的信用得分为准。 (4)联合体投标的,以组成单位信用得分最低值作为联合体的信用得分。 |
采购限价 |
本次采购总限价117800.00 元(含税6%)。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总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合同暂定金额*10%,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至采购人账户,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合同价款及 支付方式 |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初步设计全部工作,并经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确认且无异议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及增值税专用发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全部服务费。 |
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平台 |
请各供应商在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后,需在成都环境集团招投标平台:http://zbxt.cdenvironment.com:8000/cdht/完成注册,并在本询价函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天点击报名,无需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
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9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6283281 |
二、响应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不含税 报价(元) |
含税6% 报价(元) |
1 |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有机废液预处理系统项目 |
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废处置中心有机废液预处理系统项目编制验收咨询服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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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余热发电项目 |
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编制验收咨询服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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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注:
1、本项目含税控制总价为117800.00 元(含税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总限价,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2. 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该【总价】为供应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劳务费、加班费、资料费、交通费、通讯费、报告的文本编制、设计费、住宿费、税金、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相关工作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费用。
3. 增值税税金:供应商按采购人在“报价表”中暂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金并填报。付款和结算时,增值税金额按国家规定批准的税率及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进行计算。不含税单价、总价不受税率调整的影响,含税单价、总价随实际税率变化而调整。
4. 响应报价单位: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