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2 比选组织形式为自主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安垃圾填埋场2019年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2.2比选范围:中性笔、笔记本、长尾夹、档案盒、抽纸、硒鼓、打印纸、复印纸等办公用品(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供货期:暂定一年(具体以双方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4 供货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狮子村办公区及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办公区(具体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登记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销售办公用品等相关内容)。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3个供货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办公用品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当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时还应提供其他能体现合同结算金额的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近3年(2015-2017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 年的)财务状况无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201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安全环保相关行政部门处罚。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楼法务合约部获取比选文件。
4.2 获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5.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本次比选不提供邮寄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8日上午10 时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1000号天府世家一号楼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万象南路侧门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建设网》、《成都环境集团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xingrong.com/)、《兴蓉环科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cdxrh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东较场街57号
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028-86283272
比选咨询机构: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东马道街20号8栋1层1号5-3号
联系人:栗女士
联系电话:15102812761
比选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2日